中国注册税务师
由于税法规定和会计制度在立法目的与遵循原则上的不同,导致二者客观上存在很大差异。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与实施细则,在企业收入与费用确认、税收负担等发生了很大变化。而2007年率先在上市公司执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在2008年将会在更多企业执行。新企业所得税法与新会计准则的同时实施,进一步加大了企业会计处理与税法差异的难度,在原来税法与会计准则差异的基础上又产生很多新差异,对企业财务人员的执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新《企业所得税法》与新会计准则差异及新会计准则结合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新旧会计政策如何衔接才能平稳过渡?企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如何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与新会计准则进行纳税调整,才在工作中能有效运用并规避新法规带来的纳税风险。
辽宁新飞跃职业培训学校为尽快提高辽宁地区涉税人员的业务水平,特聘请省内优秀讲师讲课。强大的师资和良好的培训环境,保证学员通过培训,获得全国通用,权威的“金领”护照,走向高薪。
一、培训对象:税务人员、各企业负责人、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经理、会计人员及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 研究生( Q吧) 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4、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7、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
三、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18日至2008年12月30日,逾期不予补报。
四、收费
(一)单项考试培训报名:
中国注册税务师培训费:1980元
(二)双项考试培训报名:
培训地点:辽宁省劳动厅7楼
报名咨询电话:13066701208 Email:dl_nxy@163.com
|